诸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申请人张月军、黄陆华遗失坐落于安华镇逸江华庭1幢000103、000104、000105的房屋预告登记证一份,证号:00057223、00057224,声明作废,现予以声明。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诸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办理该证明作废手续。
诸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2020年4月17日